1F42007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的原则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的原则一、新规程有关项目的名称与划分原则一、新规程有关项目的名称与划分原则1.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2.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3.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原则(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可将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可将大、中型(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4.分部工程项目划分原则(1)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5.单元工程项目划分原则(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3)《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按层、块、段进行划分。二、新规程有关项目划分程序二、新规程有关项目划分程序1.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三、新规程有关质量术语的修订和补充三、新规程有关质量术语的修订和补充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性、使用功能、适用性、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4.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6.单元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有几个工序(或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9.主要建筑物及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建筑物,指其失事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及泵站等。属于主要建筑物的单位工程称为主要单位工程。10.中间产品。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