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程费用变更(一)依据依据:工程变更令和监理人对变更项目所确定的变更费用清单(工程变更清单),支付方式:采用列入进度款支付证书的形式进行,支付货币的种类与其他支付项目相同。(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关于工程变更的规定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高程、位置或尺寸。(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2.变更权和变更程序《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15.2款指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15.3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3.变更估价——2个14天(1)承包人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2)监理人收到变更报价书14天内,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4.变更指示(1)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2)变更指示应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内容以及变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附有关图纸和文件。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三)做好变更工程的费用监理途径1.工程变更原因分析(1)因设计不合理而引起的工程变更。(2)发包人想扩大工程规模、提高设计标准或加快施工进度而出现的工程变更。(3)为满足地方政府的要求而不得不进行的工程变更。(4)为优化设计方案而出现的工程变更。(5)因发包人风险或监理人责任等原因而引起的工程变更。(6)因承包人的施工质量事故而引起的工程变更。2.监理人处理工程变更的注意事项(1)工程变更的范围不能随意扩大。(2)工程变更通常伴随工程数量的改变,但工程数量的改变并不意味着一定有工程变更的发生。(3)承包人在执行工程变更前,必须以监理人的书面变更令为依据。(4)变更后的工程一般应该是原合同中已有的同类型工程。【单选】下列关于工程变更合同约定的说法错误的是()。A.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B.改变合同工程的高程属于变更的范围C.为完成工作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属于变更的范围D.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不属于变更的范围【答案】D【解析】变更范围和内容:①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②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