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员专用请勿外泄课程咨询:环球网校学员专用第四节施工阶段工程计价【本节知识点】【知识点】合同价款调整★★★【知识点】合同价款结算★★★★【本节内容精讲】【知识点】合同价款调整★★★如在工程结算期间发生合同价款调整,应在竣工结算款中支付。《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关于合同价款调整的规定如下。一、法律法规变化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二、工程变更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超过15%时,应调整项目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1)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2)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3.因非承包商原因删减合同工作的补偿如果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为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补偿。三、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实际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调整的合同价款。四、工程量清单缺项(1)合同履行期间,出现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缺项的,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2)招标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