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绿色建材三、绿色建材绿色建材是指可循环可利用建材、高强度高耐久建材、绿色部品部件、绿色装饰装修材料、节水节能建材等。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根据试点推进情况,动态更新《基本要求》,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四、水工纤维混凝土四、水工纤维混凝土纤维混凝土是指掺加钢纤维或合成纤维作为增强材料的混凝土。其中钢纤维,是由钢材切断、薄钢片切削、钢锭铣削或由熔钢抽取等方法制成的纤维。水工钢纤维混凝土可采用碳钢纤维、低合金钢纤维或不锈钢纤维等。1.水工纤维混凝土拌合水工纤维混凝土宜采用强制式拌合机,一次拌合量不宜大于拌合设备额定搅拌量的80%。水工纤维混凝土的拌合宜先干拌后湿拌,必要时可分散布料。水工纤维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按质量计,%)表1F411024-6原材料类型称量允许偏差原材料类型称量允许偏差钢纤维±1粗、细骨料±2合成纤维±1拌合用水±1水泥和矿物掺合料±1外加剂±12.水工纤维混凝土浇筑与养护水工纤维混凝土的浇筑方式应保证纤维的分布均匀性和结构的连续性;在规定连续浇筑区域内,浇筑施工不得中断,浇筑过程中不得加水。采用泵送工艺时,宜选用功率较大的设备;采用喷射工艺时,应采用湿喷法。对外观质量有要求的部位,宜对外露纤维进行处理。对于重要部位或利用后期强度的水工纤维混凝土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部位宜延长养护时间。3.水工纤维混凝土质量检验(1)原材料质量检验用于同一工程的同品种、同规格钢纤维,应按每2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t按一个检验批计。不同批次或非连续供应的不足一个检验批量的钢纤维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钢纤维抽检项目应包括:纤维外观、尺寸、抗拉强度、弯折性能和杂质含量。用于同一工程的同品种、同规格合成纤维,应按每1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t按一个检验批计。不同批次或非连续供应的不足一个检验批量的合成纤维应作为一个检验批。合成纤维抽检项目应包括:纤维外观、尺寸、断裂强度、初始模量、断裂伸长率和耐碱性能。(2)拌合物及浇筑质量检验水工纤维混凝土拌合生产过程中,应对各种原材料的配料称量、混凝土拌合时间进行检查、记录,每班次或每8h应不少于2次。水工纤维混凝土拌合物的离析和泌水检验应在浇筑地点取样,每班次应不少于2次。(3)混凝土质量检验水工纤维混凝土质量检验以设计龄期抗压强度为主;常态纤维混凝土以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