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第四节进度计划的审批工作进度计划的审批工作一、进度计划的提交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专用合同条款第10.1条规定,施工单位向监理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期限: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之内。监理人应在14天内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合同进度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书面提交以下文件(即总体进度计划):(1)一份详细和格式符合要求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必要的各项关键工程的进度计划;(2)一份有关全部支付的现金流动估算;(3)一份有关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总说明(即通过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在将要开工以前或在开工以后合理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以下文件(即阶段性进度计划文件):(1)年度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2)月度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3)分项(或分部)工程的进度计划。二、进度计划的审批1.进度计划的审查步骤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总体进度计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月进度计划等应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总监办。经批准的进度计划作为进度监理的依据。2.监理工程师审查计划的内容注意事项:(1)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①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总进度计划的总工期必须符合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即计划总工期应少于或等于合同工期。②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材料和设备的进场计划相协调;施工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的合理,尽可能使施工对资源的要求趋于均衡。③易受冰冻、低温、炎热、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应安排在适宜的时间,并应采取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④对动员、清场、假日及天气影响的时间,应有充分的考虑并留有余地。(2)施工准备的可靠性①所需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运送日期是否已有保证;②主要骨干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进场日期是否已经落实;③施工测量、材料检查及标准试验的工作是否已经安排;④驻地建设、进场道路及供电、供水等是否已经解决或已有可靠的解决方案。(3)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①各阶段或单位工程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及投资额应与施工单位的设备和人力实际状况相适应;②各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应与施工单位的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相适应;③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