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一章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概述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概述第一节第一节监理工作阶段划分与监理工作原则监理工作阶段划分与监理工作原则一、公路工程监理工作阶段划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阶段划分为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二、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的原则(1)公正、科学、诚信、自律的原则(2)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原则(3)监理职责权限一致的原则(4)事前控制、主动控制的原则(5)实事求是、审慎决定的原则【多选】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A.公正B.依法C.科学D.诚信E.自律【答案】ACDE【解析】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16)的规定,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应遵循公正、科学、诚信、自律的原则。【单选】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开工令确定的合同工程开工之日为()的监理工作。A.施工准备阶段B.施工阶段C.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D.竣工验收阶段【答案】A【解析】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运行规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10-2016)将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开工令确定的合同工程开工之日(2)施工阶段的监理。合同工程开工之日至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受理之日(3)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受理之日至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之日对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机电工程,还包括试运行期监理阶段。第二节第二节监理工作总程序监理工作总程序实施程序实施程序设置监理机构、配备监理人员——收集并熟悉监理文件资料——编制监理计划,召开监理交底会议和第一次工地会议——编制监理细则,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参加交工验收——开展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参加竣工验收——移交监理资料一、设立监理机构,配备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1、设置监理机构(1)公路工程项目监理均应设总监办,100km以上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可设驻地办。当不设驻地办时,总监办应同时履行监理规范规定的驻地办职责。2、配备监理人员(1)监理机构中的监理人员应由总监、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人员和必要的监理员等组成。(3)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等宜按照每年7500万元建安费的标准配备监理工程师1名,并可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在0.8-1.2系数范围内调整。(5)监理单位更换总监或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