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第二节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知识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知识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一、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应具备的条件一、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应具备的条件(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备案,(3)勘察设计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4)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二、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内容释义1.招标条件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名称、招标人名称、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及批文名称和编号、建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并声明该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及采用的招标方式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在人员及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或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如果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的要求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写明本次招标是否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应写明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标准5.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和招标文件的售价及技术资料的押金数额6.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和递交的方式7.联系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开户银行及账号8.时间注明公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年月日【注意】对于邀请招标,应要求被邀请单位向招标人及时发出是否收到邀请书及是否参加投标的确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