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工程保险第四节工程保险【知识点:工程保险】【知识点:工程保险】一、保险与保险合同一、保险与保险合同(一)保险与危险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二)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三)保险合同的分类1.财产保险合同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转让合同。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变更保险合同。2.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应向保险人如实申报被保险人的年龄、身体状况。投保人于合同成立后,可以向保险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也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分期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二、工程建设涉及的主要险种二、工程建设涉及的主要险种保险险种学习目标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2.责任范围3.除外责任4.保险期限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险(一)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桥梁、水坝、港口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往往还加保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凡工程期间的保险有效期内因工地上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投保人:【国内】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国外】承包人被保险人:所有在工程进行期间,对该项工程承担一定风险的有关各方,均可作为被保险人。(1)业主或工程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