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专用请勿外泄第1页共6页2024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大班课【知识点】质量保证金的处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一)缺陷责任期的确定1.缺陷责任期相关概念(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2.缺陷责任期的期限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二)质量保证金的预留及返还1.质量保证金的预留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2.质量保证金的使用(1)质量保证金的管理。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人被撤销,质量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质量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质量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2)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由他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3.质量保证金返还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质量保证金。【例题·单选】下列有关质量保证金说法正确的是()。【2021】A.无论是否提供质量保证履函,都应提交质量保证金B.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质量保证金预留在主管部门C.社会性资本的质量保证金应预留在发包方D.发包人被撤销的,质量保证金应随建设工程一起移交给使用方【答案】D【解析】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质量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人被撤销,质量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质量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质量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例题·单选】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2019】A.19%B.2%C.3%D.5%【答案】C【解析】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知识点】最终结清所谓最终结清,是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