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专用请勿外泄第1页共3页2024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大班课【知识点】工程索赔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一)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承担(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其余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承包人损失包括人员伤亡、机械损坏、停工损失(人员窝工、机械闲置)。【例题·单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下列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是()。【2018】A.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B.运至施工场地待安装设备的损失C.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D.停工期间,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留在工地的保卫人员费用【答案】C【解析】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二)提前竣工(赶工补偿)与误期赔偿1.提前竣工(赶工补偿)(1)赶工费用—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赶工发包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2)提前竣工奖励—承包人自主赶工,争取奖励一般来说,发承包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奖励的最高限额(如合同价款的5%)。2.误期赔偿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历天应赔偿额度。误期赔偿费=实际延误天数×每日历天应赔偿额度一般来说,双方还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如5%)。工程竣工之前,某单项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且并未延误,则误期赔偿费应按比例予以扣减。(三)索赔1.索赔的概念及分类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的原因而遭受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而向对方提出工期和(或)费用补偿要求的行为。(1)按索赔的当事人分类。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2)总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的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