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基础班-苏苏原创不易,侵权必究第1页考点2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学习提示】本部分主要建议把握主板首发的财务指标,这些对于后续学习重组上市依然有用。一、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一般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例题·多选题】(2021年)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的条件的有()。A.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B.具有持续经营能力C.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D.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答案】ABCD二、在主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一)发行条件1.存续时间:(1)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2)原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并达3年以上。2.人员、业务稳定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NOT监事、核心员工)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1)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判断:看控制权是否变更,关注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受影响如果发行人最近3年内持有、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人发生变化,且变化前后的股东不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视为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2)主营业务变更的判断:同时满足,视为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①被重组方应当自报告期期初起即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如果被重组方是在报告期内新设立的,应当自成立之日即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②被重组进入发行人的业务与发行人重组前的业务具有相关性(相同、类似行业或同一产业链的上下游)。3.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4.持续盈利能力: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1)业务重大变化: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2)行业环境重大变化: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3)盈利的可持续性①依赖关联方: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