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基础班-苏苏原创不易,侵权必究第1页考点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移转★★★二、强制转让1.要求: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2.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例题•单选题】(2014年)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甲、乙、丙三名股东。因甲无法偿还个人到期债务,人民法院拟依强制执行程序变卖其股权偿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应当征得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B.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乙、丙,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C.人民法院应当征得公司及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D.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答案】D【解析】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三、继承转让1.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股东资格。【苏苏提示】未作约定的情况下,合法继承人无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均可以直接继承股东资格。【链接1】有限合伙人资格可以直接继承,合伙协议不得约定排除。【链接2】普通合伙人资格不一定能够继承: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伙协议→一致同意→退伙;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致同意→退伙。2.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苏苏总结】公司法中“先约定,再法定”股权转让(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时,公司章程对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股东,在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后又不同意转让股权的,对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主张,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分红权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持有的股份)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持有的股份)分取红利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增资优先认缴权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股东会召集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