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1页第02讲模拟试题(二)单选题(二)10.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抗辩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在约定日期付款,却请求乙交货,乙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B.甲和乙之间签订了一批买卖办公用品的合同,约定甲交付办公用品时,乙交付货款。后甲急需用钱,要求乙先付一半货款后,再交付办公用品,乙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C.甲公司与乙空调器厂签订一份空调器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7天内付款。后乙空调器厂在交货前有确切的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面临破产,乙空调器厂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D.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这是一般保证人享有的先履行抗辩权『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这是一般保证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点评】双务合同的债务人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双方均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合同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是后履行一方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是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可以行使。注意先诉抗辩权,仅仅是一般保证责任中的一般保证人才享有。11.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人退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除名退伙B.未履行出资义务——通知退伙C.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当然退伙D.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当然退伙『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是当然退伙的情形,所以选项A错误;未履行出资义务是除名退伙的情形,所以选项B错误;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是协议退伙的情形,所以选项C错误。【点评】退伙原因包括自愿退伙与强制退伙。自愿退伙分为协议退伙与通知退伙。强制退伙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两类。《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