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第1页知识点:关联申报(一)关联方1.关联关系的判定第07讲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第五节转让定价税务管理(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控制关系;(2)直接或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2.构成关联关系的具体判断(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2)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第(1)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担保(独立金融机构除外);(3)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第(1)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4)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第(1)项规定,但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5)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委派,或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双方各自半数以上董事或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同为第三方任命或委派;(6)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分别与双方具有第(1)至(5)项关系之一;(7)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3.仅因国家持股或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存在第2条第(1)至(5)项关系的,不构成此处所说的关联关系。(二)关联交易类型1.有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转让;2.金融资产的转让;3.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转让;4.资金融通;5.劳务交易。(三)国别报告1.国别报告主要披露最终控股企业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的全球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的国别分布情况。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企业,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填报国别报告:(1)该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2)该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