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1页第02讲公司组织机构、独立董事、公司解散、清算【考点八】公司组织机构的职权★★★股东会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其报酬;▲③审议批准重大事项(报告、预算、决算、利润、亏损、发行债券)④特别表决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2/3以上;股份公司到会)董事会①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其决议;②制订重大事项方案;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基本管理制度;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监事会①检查公司财务;②监督董事、高管,要求纠正,建议罢免;③提议开会、提案;④代表诉讼。【考点九】股东(大)会会议制度★★★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年会按章程规定,提前15日通知每年一次年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会议以下主体提议,提前15日通知:①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②1/3以上的董事;③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同股份公司临时董事会召开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前15日通知):①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者章程所定人数的2/3;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④董事会认为必要;⑤监事会提议召开。召集主持首次:出资最多股东召集以后: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推选的董事)主持↓监事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推选的董事)主持↓监事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2页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般按章程规定到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特别表决▲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到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规则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考点十】董事会的组成及会议制度★★★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组成3-13人;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可只设一名执行董事★★★5-19人职工代表国有独资、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的有限公司需有不要求召集主持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