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稿日期:2023—12—12作者简介:王文慧(1994—),女,内蒙古赤峰人,博士研究生在读,主要从事延安文艺研究。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3CZW047);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领航人才基金项目(LHRCTS23037)巩固家庭到生产建设:戏曲电影《刘巧儿》的爱情话语嬗变王文慧(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陕西西安710119)摘要:1950年代中后期出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宣传的需要,大量婚姻题材电影应时而出。在延安时期通过不同文艺形式改编而为人熟知的“刘巧儿”,也被改编成带有时代印记的电影《刘巧儿》。有意味的是,影片通过以个人本位对群体本位话语的让渡,尽管强调了刘巧儿与女变工队员的婚姻自主性,却使爱情话语被悬置起来,以一种向往嫁给劳动模范的爱情观代替。这一叙事策略的转变,意味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解决婚姻问题的目的从维护边区稳定转向促进生产建设。对劳模英雄作出贡献给予肯定的表彰仪式,强化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使“劳模神圣”的价值观成为青年男女新中国建设的内驱力。关键词:刘巧儿;婚姻法;爱情话语;妇女解放中图分类号:I235.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3871(2024)01-0053-06DOI:10.16752/j.cnki.jylu.2024.01.009新中国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初定,大量宣传婚姻自主的电影应时而生。在众多推广《婚姻法》的戏曲电影中,《刘巧儿》是较为特殊的一个。电影素材源自陕甘宁边区的真实事件,不仅刊登在《解放日报》上,还曾被改编成秦腔剧、说书、评剧,其文本演变真实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解决婚姻问题时根据不同时代需求进行的工作重心的转变。既往的十七年爱情电影研究将爱情当作母题之一,未对此进行整体性探讨。然而此一时期的爱情、婚姻问题与当时社会现象、法律文化联系密切,这一跨学科视角将为十七年宣传《婚姻法》的电影这一特定时代的文艺产物的研究提供更多的思考路径。一、旧戏“重提”:戏曲电影对“刘巧儿”的改编延安时期婚姻条例的颁布对包办、买卖婚姻乱象的取缔有一定成效,固若金汤的男权社会在婚姻法的外力下得到了一定消解。陕甘宁边区轰动一时的“陇东妨害婚姻案”,作为宣传婚姻自主的典型,由袁静编写成秦腔剧本《刘巧儿告状》,由陕北说书艺人韩起祥编成陕北说书《刘巧团圆》。婚姻条例通过文艺形式的改编和传播,成为乡土社会中的新的家庭生活准则。但随着1949年中国共产党政治中心向城市的转移,那些中国共产党的政权未曾辐射到的地区仍然存在各种婚姻问题。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作为新中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