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urnalofLawApplicationJournalofLawApplicationJournalofLawApplicationJournalofLawApplicationJournalofLawApplicationJournalofLawApplicationJournalofLawApplicationJournalofLawApplicationJournalofLawApplicationJournalofLawApplicationJournalofLawApplicationJournalofLawApplicationJournalofLawApplicationJournalofLawApplicationJournalofLawApplicationJournalofLawApplication〔1〕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文献汇编》,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年版,第147页。〔2〕OECD,GlossaryofStatisticalTerms–DerivativeInstrument,http://stats.oecd.org/glossary/detail.asp?ID=601,March,2003,visitingdate:Feb7th,2012。〔3〕叶永刚主编:《衍生金融工具》,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版,第17页。〔4〕[美]罗伯特.L.麦克唐纳:《衍生产品市场》,钱立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5〕郭燕、闫洪升:《金融衍生交易法律规制及法律风险管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3-15页。〔6〕徐冬根主编:《国际金融法律与实务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92页。王欣新卢茜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安全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为防止一方破产使金融衍生品的交易风险和损失扩散到交易对手,甚至使整个金融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国际互换与衍生工具协会(ISDA)制定了ISDA主协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也发布了《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协议》(即NAFMII主协议),建立了交易提前终止、终止净额结算和信用支持安排等规则。但这些制度安排与我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存在如何协调适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一、破产程序中金融衍生品交易调整的特殊性(一)金融衍生品的概念与特征目前对于金融衍生品的概念尚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委员会用“由基础资产或指数的价值决定其价值的金融协议”来定义金融衍生产品。〔1〕国际经合组织则将金融衍生品描述为:“一份支付交换协议或双边合约,其价值来自相关资产或利率或基本指标。其所依赖的资产或比率包括汇率、利率、商品、股票及其他指数”。〔2〕有的中国学者认为,金融衍生品是“由金融基础工具衍生出来的各种金融合约及其各种组合形式”。〔3〕美国学者对金融衍生品的定义是,“一个衍生产品简单的说是两个人间的协议,其价值由别的东西的价格决定”。〔4〕如股票指数的变动会影响股指期货的价格,股价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