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8http://www.infoip.orgELECTRONICSINTELLECTUALPROPERTY用又要被撤销,为了维护商标的有效,企业想办法印名片、做广告,以防止商标被撤销,或者搞商标拍卖。这就相当于一个家庭不可能是养几十个孩子,家长却先为几十个孩子起好了几十个名字,并报了户口,结果孩子生不出来就把名字给卖了。有些学者认为,商标可以分为一般商标和驰名商标两种,这种划分商标的方法显然不妥。商标就是一个商品上的记号,根本的东西是商品,商标是附着在商品上的标记,商标与商品是标和本的关系。一个人是否出名其实与人的名字本身无关,而是和这个人做的事情有关。商标驰名的道理也一样。没有高质量的使消费者认可的商品,就不可能产生使市场认可的驰名商标。我国《商标法》是知识产权法律中最先颁布实施的法律,但是现在对商标的基本认识仍然存在问题,这是值得重视的。第二,在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政府到底应当扮演什么角色,政府应该做些什么工作。目前,我国驰名商标之所以出现异化,其实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推波助澜有关。驰名商标只是商品上的一个符号,并不是荣誉,但是,在中国驰名商标显然被当作了企业的荣誉证书,到处在宣传驰名商标。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拿着老百姓税收去大力奖励驰名商标,一奖就是几百万元。如果企业拿个驰名商标证明,就能得到几百万元的奖励,对企业的刺激自然是非常大的。虽然国家商标局、商评委和相关法院对驰名商标是在个案认定,一案一认,但不管怎么样,它给企业的信号就是得到了驰名商标的认定,企业就能得到奖励,就可以当作荣誉去做广告,去大力宣传。在企业“争创”驰名商标的过程中,政府的导向对企业的影响是很大的,不管是评比、认定还是奖励。现在还有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官员到国家商标局帮着企业求情,说“我们行业、我的地方还没有驰名商标呢”,要求评几个,作为政绩。我们确实应当反思一下,在企业创品牌的过程中,政府到底该做什么?总体来讲,我认为我国驰名商标制度从立法层面来讲是正当的,与此相关的司法解释原则也是正确的,并且一直都没有大的改变。之所以会出现异化,我觉得和以上两点有很大关系。驰名商标的三大参数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郑胜利教授驰名商标的意义,在市场上讲是一种信誉,在法律上讲是一种保护。前面大家说到驰名商标不是荣誉称号,我非常赞成。驰名商标制定的立法本意就是“保护”,防止抢注和侵权。驰名商标既不是荣誉,也不是品牌。《解释》已规定不把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