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人民政协报/2012年/5月/7日/第B04版民意·法与维权从康菲事件进展看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方式的突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基金研究》是中国法学会2010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之一,课题主持人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新宝。目前,该课题已经顺利结项,并在结项评审中被确定为“优秀”。针对康菲事件处理的最新进展情况,结合自己所进行的学术研究,张新宝教授特撰写以下文章,对该课题研究成果进行了生动的展示。我们应当以康菲事件的处理为契机,将有效应对大规模侵权的赔偿基金制度,通过规范性文件的方式确定下来。建议由国务院出台《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基金条例》,使赔偿基金制度化、规范化。去年6月美国康菲石油公司蓬莱19-3油田漏油事件(以下简称“康菲事件”)发生后,大规模环境污染损害的救济一度遭遇瓶颈。为了加快康菲事件的救济与处理,海洋主管部门主动介入,积极协调推进溢油事故海洋生态损害索赔工作。据今年1月25日农业部公告,经“行政调解”,农业部与康菲公司、中海油公司三方达成一致,由康菲石油出资10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解决受害渔民的赔偿、补偿问题,并为改善渤海湾环境的项目提供支持。时隔康菲事件发生10个月后,协调工作再度取得重大进展。2012年4月27日,康菲公司和中海油公司联合宣布,已与中国国家海洋局达成协议,两家公司将支付总计16.83亿元人民币的赔偿金。其中,康菲公司出资10.9亿元,赔偿溢油事故对海洋生态造成的损失;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再分别出资4.8亿元和1.13亿元人民币,承担保护渤海环境的社会责任。据相关统计,康菲公司和中海油先后两次宣布的赔偿和环境恢复资金共计30.33亿元,其中康菲支付23.03亿元,中海油支付7.3亿元。这一进展无疑是令人振奋的,但也需要我们认真对待、思考。进展与意义:康菲事件的新突破尽管30多亿的巨额赔偿金是否足以赔偿渔民损失及修复生态环境还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康菲事件的索赔工作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这种设立赔偿金的处理方式,为康菲事件受害者权利的救济及其生态环境的恢复提供了基本的保障,是我国解决大规模环境污染事件救济问题的有益尝试。众所周知,诸如康菲事件此类的大规模侵权远非简单的民事案件,更涉及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管理。《侵权责任法》虽然为大规模侵权责任的认定及损害赔偿提供了基本依据,但落到实处的路径却亟待探索。在已经发生的一系列大规模侵权事件中,受害人寻求救济的举步维艰与获得赔偿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