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务》课件第二章增值税制作者:张敏QQ:147771528课程导入: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税款能否抵扣?某建材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2013年3月10日,业务员小王不慎将购进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合抵扣联丢失,发票中记载金额很大,如果不能抵扣进项税公司损失巨大。请问,该建材公式是否有办法补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第二章增值税认识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营改增”相关政策规定,凡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就其增值额缴纳增值税。归纳:增值税对以下几种行为课征:销售货物提供应税服务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营改增”范围知识拓展:关于增值税扩围为进一步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完善税收制度,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2011年10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26号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首先,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其次,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最后,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第二章增值税认识增值税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达标会计核算健全固定经营场所单位性质符合规定销售额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个人抵扣制三级核算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并用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