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案例解析(1)某商场的主张不正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参考答案与此相对应,该法第19条规定了经营者的相应义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本案中,某商场对李某作出虚假的信息披露,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知悉真实信息的权利,不能以英文说明书为由进行抗辩。而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还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先导案例解析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据此规定,李某可要求商场赔偿其损失2,400元。(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的规定,李某和某商场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先导案例解析【案例8-1】个体食品商陆某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而本案中的经营者陆某明知是死牛肉而收购并加工出售,并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属于典型的无视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的行为,以至造成消费者刘某等多人购买食用陆某的卤牛肉后发生中毒症状,生命健康权、财产安全权受到侵害。正文中案例分析及法律咨询参考答案【法律咨询8-1】该酒店负责人的说法并无法律依据,而且该行为属于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受到行政处罚。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