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源共享课1纳税实务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十五纳税后续工作模块一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模块二提供纳税担保模块三接受税收保全措施模块四接受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模块五承担税收法律责任模块六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模块七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模块八索取税务行政赔偿2精品资源共享课模块一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对纳税人是否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所进行的审查监督活动的总称。(一)查账权(二)场地检查权(三)责成提供资料权(四)调查取证权(五)查证权(六)检查存款账户权3精品资源共享课模块二提供纳税担保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一)纳税保证(二)纳税抵押(三)纳税质押4精品资源共享课(一)纳税保证纳税保证人纳税保证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纳税担保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注意:1.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2.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纳税担保。5精品资源共享课(一)纳税保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1.有偷税、抗税、骗税、逃避追缴欠税行为被税务机关、司法机关追究过法律责任未满2年的。2.因有税收违法行为正在被税务机关立案处理或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3.纳税信誉等级被评为C级以下的4.在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市(地、州)没有住所的自然人或税务登记不在本市(地、州)的企业;5.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6.与纳税人存在担保关联关系的。7.有欠税行为的。6精品资源共享课(二)纳税抵押纳税抵押,是指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不转移对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税款及滞纳金的担保。纳税人逾期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置该财产以抵缴税款及滞纳金。(1)可以用于纳税抵押的财产。包括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它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它财产;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可以抵押的合法财产。(2)不得用于纳税抵押的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