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案例解析](1)有效的背书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背书有背书人签字盖章并记载背书的日期;背书应当连续;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否则应承担汇票责任。(2)可以获得钱款。甲公司在银行拒付钱款的情况下,可以向其前手或者出票人进行追偿,但必须是在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行使,否则票据权利就会丧失。票据法参考答案(1)《票据法》第45条规定:票据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甲公司作为本案所涉及汇票的主债务人,不能成为本案保证人。(2)丁公司不是票据的债务人,具有票据的保证人资格。根据《票据法》的要求,在标据上记载相应的事项,可以成为保证人,对票据债务,与被保证人乙公司承担相对持票人的连带责任。(3)甲公司对该票据承担票据责任,它承担《票据法》上的法定责任。而丁公司依据标准条款对票据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是约定义务。【法律咨询12-1】【案例分析12-1】(1)该汇票上金额的填写不符合要求。按照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应当以文字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2)该汇票上的出票日期的填写不符合要求,按规定应填写为“零贰月壹拾捌日”。(3)汇票上的签章不符合要求。应当使用该公司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加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个人签章。(4)合法。由于金额填写不符合要求导致票据无效,且出票日期未以中文大写,银行有权不予受理。【法律咨询12-2】(1)有以下四种法律关系:某集团与某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关系—票据上的原因关系、民法上的合同法律关系;某公司与机电公司之间因拖欠货款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民法上的法律关系、票据上的原因关系;某集团、某公司、机电公司、建行支行间的票据关系;建行支行与某公司间因拖欠货款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建行支行拒绝承兑付款的抗辩理由。(2)已转移。某集团与某公司间的购销合同有效,某集团让建议支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案例分析参考答案也是有效的票据。某集团将票据交付给某公司后,某公司便拥有了该汇票上的票据权利,有权将票据权利依法背书给他人。某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机电公司符合法律规定,因此票据权利已转移给机电公司。(3)不合理。这是违反《票据法》有关规定的。依据《票据法》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出票人或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除非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因此作为票据债务人的建行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