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实务在线开放课课程组】国际贸易实务1.1熟悉商品1.2调研国际市场1.3业务推广贸易准备12.1核算出口报价2.2熟知主要交易条件2.3确认磋商的法律效力交易磋商23.1备货3.2催证审证改证3.3货物的出运3.4制单结汇3.5办理出口退税合同履行34.1处理争议4.2业务善后工作业务善后4数量条款包装条款价格条款品质条款运输条款熟知主要交易条件支付方式--汇付支付方式--托收支付方式--信用证支付工具--汇票支付条款保险条款其他条款支付方式-信用证支付方式-信用证信用证(LetterofCredit,L/C)是指由进口地银行依照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出口商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托收(Collection)信用证的当事人受益人(Beneficiary),指信用证上指定的有权使用该信用证的人,即出口商。通知行(AdvisingBank),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一般是出口地银行。开证行(IssuingBank),指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一般是进口地银行。开证申请人(Applicant),指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实际业务中的进口商。信用证的当事人议付银行(NegotiatingBank),是按信用证规定对受益人交付的跟单汇票垫款或贴现,并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行索偿的银行。付款银行(PayingBank),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是开证行。有时,信用证会指定其他银行。保兑行,ConfirmingBank偿付银行,ReimbursingBank承兑行,AcceptingBank转让行,TransferringBank第二受益人,SecondBeneficiaryIC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制订、旨在统一各国对跟单信用证条款的解释,已被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银行界所采用,中国在具体业务中亦参照该惯例来处理信用证中的问题及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现行的是2007年第600号出版物。信用证样本信用证内容信用证的种类、性质、有效期、有效地点以及当事人等货物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单价、总值、产地等装运的最迟期限、起运地和目的地、运输方式、可否分批装运和可否转运等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对货物的要求对运输的要求信用证内容单据的种类(比如发票、装箱单、提单、保险单、产地证、质量证明)、单据的份数、单据缮制的要求、单据出具的机构等单据寄送时间和要求、货物溢短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