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人民当家作主第五课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第一框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目标导航】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1.必备知识:知道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方式,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懂得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能够结合实际阐述人民如何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2.关键能力:结合两会的召开,通过对本框内容的学习,深刻领会我国的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行使职权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也充分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教学重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人大代表依法享有的职权。教学难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如何行使职权。【知识精讲】知识点0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1.一切权力属于人民(1)原因:我国是的社会主义国家。(2)方式:人民行使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2.人民代表大会(1)性质:国家权力机关。(2)产生:人民通过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3)职责:对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4)要求:代表人民的意志,根据行使权力。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地位:我国国家权力机关。(2)职权:最高的、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3)与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关系: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地位。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4)组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和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代表组成。(5)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由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6)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的领导。【知识拓展】1.间接民主在人类政治文明史上,一些小型城邦曾实行过直接民族,即由全体公民直接管理或决定国家的公共事务。但在广土众民的大国,直接民主不易实行,通常要采取代议的方式,由人民选出特定的公职人员来管理或决定国家的公共事务,这被称作“间接民主”。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职权内容备注立法权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其本法律。注意:①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