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金融法高等教育出版社通过本章学习,全面了解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信托法、保险法、外汇管理条例的基本内容。了解国家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避免金融风险发生所采取的防范和监管措施。学会将金融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运用到实际生活中。了解银行业监督管理的主体及原则,中央银行的性质、职能、组织机构;了解商业银行的职能和作用;了解信托的含义和种类;了解设立保险的意义;了解外汇管理的意义。理解中央银行的业务范围、商业银行及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和经营规则、信托的业务范围、保险的种类及外汇管理的范围。掌握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措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信托关系的设立、保险当事人的含义、经常性项目和资本项目在外汇管理中的区别会用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信托法、保险法、外汇管理条例的相关概念和法律规定进行案例分析,能解决实际中遇到的问题。第一节中央银行法一、中央银行概述定义中央银行是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信用政策,实施金融监管的特殊的国家机关,居于一国金融体系主导地位。职责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是中央银行的三大职能即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中央银行法第一节中央银行法二、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二)货币政策委员会(三)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三、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管理1、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3、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兑换,并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收回、销毁。4、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人民币发行库,在其分支机构设立分支库。第一节中央银行法四、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与金融监督管理(一)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1、运用货币政策工具(1)存款准备金。(2)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3)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4)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5)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6)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第一节中央银行法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理国库。3、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4、根据需要,为金融机构开立账户,但不得对金融机构的账户透支。5、组织或者协助组织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系统,协调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事项,提供清算服务。6、决定对商业银行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