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位于新疆西南部,是祖国最西端的一座城市,周边接壤五国,拥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的独特区位优势,不仅是祖国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南疆支点城市和中巴经济走廊的起点城市。中巴经济走廊建设8年多来已为巴基斯坦带来254亿美元的直接投资,中国更是已连续6年成为巴基斯坦的最大贸易伙伴。随着投资额与贸易额的增长,需要大量处理中巴经贸实务的法治人才,但目前此类人才储备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因此,在国家“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政策的指导下,结合新疆“需要大量高端的、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以助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实际,作为喀什地区唯一一所综合型高等院校的南疆某大学应承担地理区位和历史赋予的双重使命,为培养地方涉外法治人才贡献力量,助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和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一、南疆某大学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战略定位(一)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理念应为“地方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首次明确提出,要建设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教育部与中央政法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涉外法治人才提供了纲领性意见,强调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应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据此,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初步形成了“内外有别”的平行培养路径。“对外”是指专门培养“国际法律规则制定的参与者”“国际法律理论变革的引领者”以及“全球公共事务管理的决策者”三方面的涉外法治人才[1],旨在增强我国在国际社会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提高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深度,增强我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引领国际法律理论变革、维护国际组织运行以及维持国际公平正义的能力。此类人才主要活跃于国际政治舞台,是实现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重要路径之一。而“对内”则是指在自由贸易区(港)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实际要求下,为配合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在“立足区域,面向全国”的理念下培养“地方型涉外法律纠纷的裁决者”与“地方型涉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