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节市场规制法概述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节反垄断法第四节产品质量法第五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养法律思维,提升学习法律的热情,将这种情感内化成学生提高就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动力。1.能够判别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独立分析处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案件;2.能够判别各种垄断行为,独立分析处理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案件;3.能够辨别产品质量责任,处理产品质量纠纷案件,维护自身权益;4.能够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处理相关侵权案件。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目标本章教学目标1.了解市场规制法的概念、原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一般法律规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反垄断。2.理解和掌握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现形式、反垄断法规制的几种垄断行为、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一般法律规定;掌握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现形式、反垄断法规制的几种垄断行为、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判别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能够辨别产品质量责任,处理产品质量纠纷案件,维护自身权益;能够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处理相关侵权案件。难点重点本章重点难点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在2012年5月广州医药集团(下称“广药集团”)成功收回“王老吉”商标后,丢了王老吉商标的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加多宝公司”)迅速启动新品牌预案,上述广告词铺天盖地席卷而来,随之引发的是双方之间一场声势浩大的广告诉讼战。加多宝公司则辩称:确实做过“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这个广告,但不同意原告证据,认为该广告不存在任何误导成分。“红罐”、“红罐凉茶”是加多宝公司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有唯一指向性,即加多宝产品,不存在任何误导。而关于“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的广告语,加多宝公司从没做过。2013年1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宣判:一审判决加多宝败诉,销毁相关广告,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及合理费用81万余元,并公开道歉。引导案例加多宝虚假宣传赔千万思考:1.加多宝的广告词是否构成虚假宣传?2.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本章引导案例:加多宝虚假宣传赔千万解析:1.加多宝公司在广告宣传中,将红罐加多宝与原来的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