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国际商品贸易的商品检验、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学习目标关键概念主要内容本章小结了解商品检验时间和地点的规定方法及其特点知道我国的商检机构及其主要业务会订立商品检验、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的合同条款商品检验争议索赔仲裁不可抗力第二节国际商品贸易的索赔第三节国际商品贸易的仲裁和不可抗力第一节国际商品贸易的商品检验第一节国际商品贸易的运输方式二、商品检验的时间和地点三、商品检验机构四、合理订立商品检验条款一、商品检验的意义一、商品检验的意义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品检验(ImportandExportCommodityInspection),简称“商检”,是指在国际商品买卖中,对卖方交付给买方的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进行检验,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有时还对装运技术条件或商品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残损、短缺进行检验和鉴定,以明确事故的起因和责任的归属。二、商品检验的时间和地点(一)在出口国检验(一)在出口国检验(二)在进口国检验(二)在进口国检验1.在产地检验。2.装运前或装运时在装运港检验,即以离岸品质、重量(或数量)为准。1.目的港(地)卸货后检验,即以到岸品质、重量(或数量)为准。2.目的港买方所在地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以此作为决定交货品质和重量的最后依据。(三)在出口国装运港(地)检验、进口国目的港(地)复验(三)在出口国装运港(地)检验、进口国目的港(地)复验以装运港(地)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货到目的地后买方有复验权。检验权的分类1.在产地检验。2.装运前或装运时,在装运港检验。即以离岸品质、重量为准。(一)在出口国检验(二)在进口国检验1.目的港(地)卸货后检验。2.目的港买方所在地检验。(三)在出口国装运港(地)检验,进口国目的港(地)复验。的折衷办法。的折衷办法。离岸重量,到岸品质。公平合理,是调和矛盾即以到岸品质、重量为准。即以到岸品质、重量为准。三、商品检验机构(一)(一)我国的商检机构我国的商检机构及其主要业务及其主要业务我国的商检机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其设在各地的出入境商品检验机构。我国的《商检法》规定:列入目录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列入目录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三、商品检验机构(一)(一)我国的商检机构我国的商检机构主要业务:主要业务:1.1.法定检验法定检验2.2.公证鉴定业务公证鉴定业务3.3.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二)国外的商检机构国外的商检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