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班-苏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原创不易,侵权必究买新课加VX:第1第三部分合同的重大变化考点1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学习提示】本考点最关键的是债权和债务转让的要求,其余的内容适当了解。一、合同的变更1.概念: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2.界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3.效力:合同的变更,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履行的部分无溯及力。二、合同的转让1.债权转让(1)条件:债权让与生效债权让与的生效只要第三人和债权人达成一致意思即可,无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对债务人生效①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无须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生效②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转让本身是有效的【注意】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不得转让:①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补充】主要是指基于债务人特定身份、技能等而产生的债权,如出版合同中出版公司的债权、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债权。②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注意】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③依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3)效力:①地位:债权全部转让时,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取代债权人地位;在部分转让的情形下,原债权人就转让部分丧失债权。【苏苏提示】不同于“向第三人履行”中债权人不脱离债权债务关系。②诉讼时效中断: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基础班-苏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原创不易,侵权必究买新课加VX:第2③从权利: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④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如提出债权无效、诉讼时效已过等事由的抗辩。⑤费用: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⑥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A.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B.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2.债务转移:(1)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①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