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特定应税行为的增值税计征方法(1)︱基础精讲班-刘颖20_特定应税行为的增值税计征方法(1)︱基础精讲班-刘颖20_特定应税行为的增值税计征方法(1)︱基础精讲班-刘颖考点1: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20_特定应税行为的增值税计征方法(1)︱基础精讲班-刘颖A市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21年12月转让其位于B市的一处不动产,该不动产是在2016年3月抵债取得,抵债时作价200万元,转让价280万元(含增值税),该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则:该纳税人应向B市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280-200)÷(1+5)×5=3.81(万元)。该纳税人应向A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280-200)÷(1+5)×5=3.81(万元)实际应缴纳的税款为零。A市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21年12月转让其位于B市的一处不动产,该不动产是在2017年8月抵债取得,抵债时作价(含增值税,下同)200万元,转让价280万元,则:该纳税人应向B市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280-200)÷(1+5)×5=3.81(万元)。该纳税人应向A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销项税=280÷(1+9)×9=23.12(万元)该纳税人就该项目应补缴增值税19.31(23.12-3.81)万元。20_特定应税行为的增值税计征方法(1)︱基础精讲班-刘颖来源计税依据征收率纳税地点直接购买、接受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捐赠、接受投资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入股以及抵债等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差价)5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自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全价)其他个人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政策范围住房非住房普通非普通全国北上广深之外地区北上广深全国购买不足2年全额纳税差额纳税购买2年(含)以上免税差额纳税王某销售购买的普通住宅(不足2年),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征收率5,应缴纳增值税:不含增值税收入=1000000/(1+5)=952380.95(元)应纳增值税=952380.95×5=47619.05(元)。20_特定应税行为的增值税计征方法(1)︱基础精讲班-刘颖2022年1月,张三转让2016年3月购置的一处房产,转让时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210万元,因不能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