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_填补、第三人、中止提前与部分履行、电子合同、抗辩权、情势变更︱基础班-黄洁洵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考点10:合同漏洞的填补(★★)(P88)总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具体规则质量要求不明确(1)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2)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3)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4)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交付货物一方所在地、提供劳务一方所在地)履行23_填补、第三人、中止提前与部分履行、电子合同、抗辩权、情势变更︱基础班-黄洁洵【答案】BD【解析】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按“总原则”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的一方(卖方)所在地(Y市)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卖方)所在地(Y市)履行。(对一般的动产买卖合同而言,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总原则”解决不了时,卖方所在地即为合同履行地)【答案】A【解析】(1)本题涉及“价格约定不明”,“总原则”解决不了时,一般按照“订立合同时”(排除选项CD)“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2)履行地本题亦未约定,“总原则”解决不了,由于是货物买卖合同,应以卖方所在地(海口)为合同履行地,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答案】A【解析】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总原则”仍不能确定:本题是苹果买卖合同,以卖方所在地(乙地江边)为合同履行地。X市甲厂因购买Y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交货地及付款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X市为交货地B.Y市为交货地C.X市为付款地D.Y市为付款地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和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