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_土地增值税法(2)、增值税法+资源税法︱习题班-马2.某商贸企业因资金链断裂,于2021年12月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座商场转让,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50000万元。2015年建造该商场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12000万元(不能提供有效凭据),开发成本8000万元。转让时经评估确定该商场的重置成本价为40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70,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285.该商场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40000×70=28000(万元)。提问2: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是否能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12000万元,并说明理答案:不能扣除。纳税人转让旧房的,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地价款凭据的,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能扣除。提问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数。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28000+285.71=28285.71(万元)。增值额=50000-28285.71=21714.29(万1om21_土地增值税法(2)、增值税法+资源税法︱习题班-马增值率=21714.29÷28285.71×100=76.77,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转让商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21714.29×-28285.71=7271.43(万3.A市某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7月因企业搬迁将原厂房出售,相关资料如下:(1)该厂房于2014年3月购进,会计账簿记载的该厂房入账的固定资产原价为3200万元,账面净值640万元。搬迁过程中该厂房购进发票丢失,该制造厂提供的当年缴纳契税的完税凭证,记载契税的计税金额为2400万元,缴纳契税72万元。(2)转让厂房取得含税收入6200万元。该制造厂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转让厂房时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为7600万元,该厂房4成新。提问1:计算该制造厂转让厂房应缴纳的增值税。该制造厂转让厂房应缴纳增值税=(6200-2400)/(1+5)×5=180.95(万元)。提问2:购买该厂房时支付的契税可否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项目予以扣除?说明理由。2om21_土地增值税法(2)、增值税法+资源税法︱习题班-马答案:不能作为与转让环节有关的税金扣除。理由:转让购置的不动产,有评估价格的情况下,购置时已经缴纳的契税包含在评估价格中,故不再作为“与转让环节有关的税金”扣除。提问3:计算该制造厂转让厂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转让环节的税金(不考虑印花税、地方教育附准予扣除的转让环节的税金=180.95×(7+3)=18.1(万元)。提问4:计算该制造厂转让厂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评估价格=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