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概述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具有以下特征:(1)除非发生减资、清算或分派现金股利,企业不需要偿还所有者权益;(2)企业清算时,只有在清偿所有的负债后,所有者权益才返还给所有者;(3)所有者凭借所有者权益能够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第一节实收资本一、实收资本(或股本)概述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按照章程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或股东的股份比例,是确定所有者在企业所有者权益中份额的基础,也是企业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提示1】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使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提示2】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二、实收资本(或股本)的账务处理(一)接受现金资产投资1.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1)企业创立时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在创立时,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与注册资本一致,一般不会产生资本溢价。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贷:实收资本(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2)新的投资者加入时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有新的投资者加入时,常常会产生资本溢价。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贷:实收资本(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收到的金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的部分)2.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现金资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既可以按面值发行股票,也可以溢价发行(我国目前不允许折价发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核定的股本总额及核定的股份总额的范围内发行股票时,应在实际收到现金资产时进行会计处理。(1)按面值发行股票企业发行股票取得收入,应全部作为股本处理。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股本【提示】发行股票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2)溢价发行股票企业发行股票取得收入,等于股票面值部分作为股本处理,超出股票面值的溢价收入应作为股本溢价处理。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每股发行价格×发行股数)贷:股本(股数×面值)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超出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