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版】第九节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概述▶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其他资产(一)无形资产概述1.无形资产的概念和特征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三个主要特征:(1)不具有实物形态·(2)具有可辨认性(3)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提示1】资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让、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提示2】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无形资产。2.无形资产的内容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等。【提示】客户基础、市场份额、客户关系和客户信赖、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1)专利权一般而言,只有从外单位购入的专利或者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专利,才能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和核算。企业从外单位购入的专利权,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专利权的成本。(2)非专利技术如果是企业自己开发研究的,应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的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对于从外部购入的非专利技术,应将实际发生的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入账。(3)商标权企业自创的商标并将其注册登记,所花费用一般不大,是否将其资本化并不重要;广告费一般不作为商标权的成本,而是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外购他人的商标,一次性支出费用较大的,可以将其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管理,根据购入商标的价款、支付的手续费及有关费用作为商标的成本。(4)土地使用权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①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②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③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用于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