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为14.5分;属于重点章节之一。考题呈案例化的特点,考生需在记忆的基础上重视对考点的理解和应用。重点关注“票据法”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不定项选择题。本章教材主要变化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全面更新。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贷记卡部分内容进行修改。3.根据《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对刷卡手续费部分进行修改。本章考点导读1第一单元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与撤销(2011年单选题;2012年不定项选择题、判断题;2014年不定项选择题;2015年单选题;2016年多选题)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1)核准类账户与备案类账户【提示】(1)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而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属于备案类账户,其他情形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属于核准类账户。(2)核准类账户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并颁发开户许可证。(3)开户银行应当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例题·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自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到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的是()。(2015年)A.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B.个人银行结算账户C.基本存款账户D.临时经营的临时存款账户2【答案】B(2)预留签章①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②存款人为个人的,其预留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相关链接】单位存款人申请变更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更换预留个人签章),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3)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要求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提示】对于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核准日期”。对于非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是指“开户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例题1·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基本存款账户自()可以办理付款业务。(2015年)A.正式开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