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四、定额+定率扣除计征个人所得税(四)财产租赁所得2011年不定项选择题2014年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2015年判断题2016年单选题1.征税范围(1)一般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而非转让)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收入。(2)特殊规定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例题1•判断题】个人取得的住房转租收入,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2015年)【答案】×【例题2•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是()。(2015年)A.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B.提供专利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C.提供房屋使用权取得的所得D.提供商标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答案】C【解析】选项C: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计征方法(1)以计征方法:按次征收(2)“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次征收。3.税率(1)基本税率为20%(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4.应纳税额的计算(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或10%)(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1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或10%)【提示】(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包括:出租房屋时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2)当月的修缮费用超过800元的,当月最多扣除修缮费用800元,其余部分在以后月份扣除。(3)财产租赁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案例1】2016年8月1日,李某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取得季度租金收入9000元(不含增值税),缴纳的可扣除税费合计为500元,修缮费用12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李某8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000÷3-500-800-800)×10%=90(元)。【案例2】2016年8月1日,李某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取得月租金收入9000元(不含增值税),缴纳的可扣除税费合计为500元,修缮费用12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李某8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000-500-800)×(1-20%)×10%=616(元)。【例题•单选题】2016年7月,王某出租住房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不含增值税),房屋租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