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经济法基础》核心精讲班第一章总论【考点1】法的本质与特征(P1)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2.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考点2】法律关系(P3)1.法律关系的主体(1)自然人自然人既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中国境内或者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2)法人①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③各政党和社会团体。(3)国家2.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1)物①自然物:土地、森林②人造物:机器、建筑③货币和有价证券(2)非物质财富①知识产品:著作、发现、发明、设计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3)行为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如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如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如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应按期完成办公楼的建设)。【考点3】法律事实(P6)1.法律事件(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或者生老病死、意外事故(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2.法律行为(1)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法律行为分为表示行为(如订立合同)和非表示行为(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1(2)单方法律行为,是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如甲订立遗嘱);多方法律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甲乙订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考点4】法的形式(P8)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1)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国务院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5.行政规章(1)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2)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7.特别行政区的法8.国际条约【解释1】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不属于”法的形式。【解释2】法律效力等级:(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