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班-马兆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原创不易,侵权必究第1【知识点一】合同的履行规则(2)不真正的利他合同——未突破相对性是指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解读】不真正的利他合同仍然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第三人不过是代债权人接受债务人的履行,相当于债权人的受领人或收货人。【总结】真正的利他合同与不真正的利他合同的区别:真正的利他合同——第三人取得了对债务人的履行请求权;不真正的利他合同——第三人仅可以接受债务人的履行,但不享有对债务人的履行请求权。2.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相对性规则是指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解读】严格遵循合同的相对性规则,并不将第三人作为合同相对人对待,第三人不承担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违约责任。【例题·单选题】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人民法院的下列判决中,符合规定的是()。A.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B.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C.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D.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答案】A【解析】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乙)应当向债权人(甲)承担违约责任。基础班-马兆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原创不易,侵权必究第23.第三人代为自愿履行(1)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2)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解读一】第三人代为自愿履行应符合的条件:第一、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二、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关系。如果第三人与履行债务不具有任何关联,则不能直接代为履行,债权人也可拒绝接受,否则可能会侵害到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举例一:二手房买卖中,当事人约定买受人支付的首付款用于清偿出卖人的按揭贷款,此时,买受人代为履行的目的是为了涤除抵押完成房屋过户;举例二:在建设工程承包中,总承包方代分包方支付给农民工工资,目的是为了让农民工能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