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计算每股收益应考虑的其他问题企业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并股和配股。【提示】该计算仅仅与基本每股收益计算有关,与稀释每股收益计算没有任何关系。(1)派发股票股利企业派发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这既不影响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也不改变企业的盈利能力,即意味着同样的损益现在要由扩大或缩小了的股份规模来享有或分担。因此,为了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性,企业应当在相关报批手续全部完成后,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案例】A公司2011年净利润100万元,2011年股数100万股,基本每股收益为1元,2012年净利润为100万元。2012年1月1日分派股票股利,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10股。要求:(1)计算2012年的基本每股收益;(2)计算因发放股票股利重新计算的2011年的基本每股收益。【答案】(1)2012年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00+100×100%=200(万股);201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100÷200=0.5(元/股);(2)2011年度重新调整的基本每股收益=100/200=0.5(元/股)。【拓展问题01】假定2012年净利润100万元,以2011年末总股数100万股为基础每10股派发10股,7月1日派发股票股利。如何确定2012年基本每股收益。错误的做法:100/(100×6/12+200×6/12)=0.67(元/股);正确的做法:100/200=0.5(元/股)。【拓展问题02】假定2012年净利润100万元,2012年初发行在外的股数为100万股,2012年4月1日增发股票80万股,2012年7月1日以2012年6月30日的股数为基础每10股派发10股。如何确定2012年基本每股收益。第一步:首先确定不考虑股票股利时加权平均数的计算=100×3/12+180×8/12=25+120=145(万股);第二步:为了增强各个时间段的可比性,则需要将各个时间段计算的股数整体加大。=100×3/12×2+180×8/12×2=290(万股);2012年基本每股收益=100/290=0.34(元/股)。【拓展问题03】假定2012年净利润100万元,2012年初发行在外的股数为100万股,2012年4月1日以2012年1月1日的股数为基础每10股派发10股。2012年7月1日增发股票60万股。如何确定2012年基本每股收益。第一步:首先确定不考虑股票股利时加权平均数的计算=100×12/12+60×6/12=130(万股);第二步:由于是以期初的股数为基础发放的股票股利,所以增发部分不用考虑股票股利。=100×12/12×2+60×6/12=230(万股)。2012年基本每股收益=100/230=0.43(元/股)。【拓展问题04】假定2012年净利润100万元,2012年初发行在外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