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_专题六小税种(4)︱21天冲刺串讲班-王颖1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专题六小税种DAY1603契税必学指数★★★(一)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1.纳税义务人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2.征税范围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境内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具体包括:(1)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互换。(6)下列情形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承受方应当依法缴纳契税:(新增)①因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②因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③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因素,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二)应纳税额的计算1.计税依据(调整)情形相关规定(1)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2)土地使用权出让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3)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①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②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4)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①互换价格相等的,互换双方计税依据为零②互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5)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等应交付经济利益的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参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或房屋买卖确定契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6)以划转、奖励等没有价格的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参照土地使用权或房屋赠与确定契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2.应纳税额的计算14_专题六小税种(4)︱21天冲刺串讲班-王颖2版权所有,侵权必究应纳税额=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税率。识坑点·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新增)·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上、广、深除外,采用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3%)(新增)(三)税收优惠1.一般规定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