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_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2)︱习题班-马兆瑞【案例】(2017年2套)甲公司和乙公司绒布面料买卖合同约定:面料总价40万元,乙公司交付绒布面料3日内一次付清;合同签订后,因绒布面料价格上涨,乙公司要求加价,被甲公司拒绝,最终,乙公司比约定交货日期迟延10日才向甲公司交货。此时,甲公司因无原料投产,不能向买方按时交货,订单已被原买方取消。甲公司为此遭受损失19万元。鉴于乙公司的履行已无意义,甲公司拒绝接受乙公司履行,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拒绝赔偿19万元损失,要求甲公司收货并支付货款。【问】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乙公司的绒布面料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案例】(2020年1套)2017年7月29日,乙医院向甲公司支付定金5万元。次日,甲公司将呼吸机交付承运人丙公司。2017年8月10日,乙医院收到8台呼吸机,且其中2台存在瑕疵:1台外观有轻微划痕,1台严重变形无法正常使用。经查,甲公司漏发1台,实际只发了9台,运输途中遇山洪突然暴发被洪水冲走1台,2台呼吸机的瑕疵系因甲公司员工不慎碰撞所致。【问】乙医院是否有权分别就外观有划痕和严重变形无法使用的呼吸机部分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1m解析】乙医院无权就外观轻微瑕疵的不能解除合同,严重变形的可以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原话复述)因此,乙医院无权就外观有划痕的呼吸机解除合同。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是,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因此,乙医院仅能就严重变形无法使用的呼吸机解除合同。解析】甲公司有权解除与乙公司的绒布面料买卖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原话复述)16_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2)︱习题班-马兆瑞【案例一】(2016年1套)乙公司请求丁公司交付机床,丁公司无货可交。7月20日,乙公司另行购得机床5台,共计花费120万元。7月28日,乙公司请求丁公司赔偿其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问】乙公司是否有权请求丁公司赔偿其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并说明理由。【【案例二】(2017年1套)4月7日,甲公司与自行车生产商丁公司正式签署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A型号自行车1000辆,总价100万元,双方未就自行车质量问题作出约定。4月16日,丁公司交付A型号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