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_专题4:民法部分(3)︱习题班-黄洁经典考题6(20192021年1月18日,甲向乙借款70万元,借期3个月,约定到偿还借款本息80万元。同时,甲以其市价70万元的履带式挖掘机作抵押,并约定:借款到期,若甲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挖掘机归乙所有。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问题2】乙对挖掘机的抵押权是否已有效设立?并说明理由。【回答】乙的抵押权已经有效设立。根据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问题3】乙能否以与甲之间存在“借款到期,若甲不能偿还,挖掘机归乙所有”的约定为由,主张取得挖掘机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回答】乙不能以该约定为由主张取得挖掘机的所有权。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2月17日,甲、丙口头约定,甲将挖掘机出租给丙,租期7个月。双方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未作约定。3月20日,挖掘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丙遂自行维修,花去维修费3万元。丙要求甲支付该笔维修费,未果。【回答】丙有权要求甲支付维修费。根据规定:①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因承租人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除外;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维修,出租人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在本题中,挖掘机系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不属于丙的过错致损,甲丙之间也不存在关于维修义务的约定,甲应当承担维修义务,甲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而丙自行维修的,甲应当4月2日,甲电话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要求丙在15日内返还挖掘机,但未给出任何理由。丙表示拒绝。【问题5】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否因甲的解约通知而解除?并说明理由。1om(更多资料+VX15_专题4:民法部分(3)︱习题班-黄洁【回答】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因甲的解约通知而解除。根据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4月5日,丙将挖掘机出售于丁,丁不知道丙并非挖掘机的所有权人。同日,丁向丙支付100万元,双方约定4月16日交付挖掘机。4月15日,丁得知挖掘机的所有权人是甲而不是丙,并且甲不知晓自己与丙的交易。当晚,丁在未通知甲、丙的情况下,自行将挖掘机开走。4月16日,丁将挖掘机以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