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_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1)︱习题班-马兆瑞【案例】(2020年1套)甲公司获悉乙医院欲购10台呼吸机,遂于2017年6月3日向乙医院发出要约函,称愿以30万元的总价向乙医院出售呼吸机10台,乙医院须先支付定金5万元,货到后10日内支付剩余货款,质量保证期为5年。2017年7月6日,乙医院获知信件内容,并于同日向甲公司发出传真表示同意要约,但同时提出:总价降为28万元,2017年9月5日前交付全部货物,我方于2017年10月10日前支付剩余货款;任何一方未按约履行,均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次日,甲公司回复传真表示同意。双方未约定货物交付地点及方式。【问】甲公司与乙医院的买卖合同何时成立?并说明理由。【案例】(2016年1套)2014年3月5日,机床生产商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机床20台,每台20万元。乙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欲向丙银行贷款400万元,并与甲公司约定:“仅在乙公司的400万元银行借款于2014年6月2日前到账时,机床买卖合同始生效。”直至6月16日,乙公司始获得丙银行发放的3个月短期贷款400万元。6月17日,乙公司请求甲公司履行机床买卖合同,甲公司以合同未生效为由拒绝。【问】甲公司是否有义务向乙公司交付机床?并说明理由。1m【解析】甲公司无义务向乙公司交付机床。根据规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原话复述)在本题中,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为“乙公司的银行借款于2014年6月2日前到账”,但乙公司的银行借款于6月16日才到账,不满足双方约定的条件,因此机床买卖合同未生效,甲公司无须交付机床。【解析】甲公司与乙医院的买卖合同于7月7日成立。根据规定,7月6日乙公司的回复为新要约,7月7日甲公司的传真为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即成立。15_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1)︱习题班-马兆瑞【案例一】(2018年1套)2016年6月6日,甲与乙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出租自有房屋一套并代收租金,委托期间为2016年6月6日至2018年7月31日。2016年7月4日,甲为乙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载明乙有权代理甲处理房屋出租及租金收取事宜,代理权期间为2016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31日。【问】乙何时取得代理权?并说明理由。【案例二】(2017年1套)5月20日,甲公司隐瞒已受领的500辆自行车的质量瑕疵,将该批自行车以30万元卖与戊公司,约定6月30日付款交货。5月25日,庚公司告知甲公司,愿以35万元购买上述500辆自行车。5月30日,甲公司以自己隐瞒质量瑕疵为由,主张撤销与戊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问】甲公司是否有权撤销与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