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会计调整第一节会计政策变更一、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企业采用的会计量基础也属于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第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含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变更。即,制定了新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或修订了原有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第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以下两种情形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第一,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第二,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会计规定执行。(一)追溯调整法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即应当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相应调整变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以及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二)未来适用法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既不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也不必调整变更当年年初的留存收益,只在变更当年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计算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数。第二节会计估计变更一、会计估计变更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需要进行会计估计的项目通常有坏账准备计提的比率,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固定资产的耐用年限与净残值,无形资产的受益年限,收入确认中的估计,如或有损失和或有收益,等等。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例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由年限平均法改为年数总和法。如果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是错误的,则属于前期差错,按前期差错更正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通常,企业可能由于以下原因而发生会计估计变更:第一,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例如,企业某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原定为10年,以后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