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债务重组的核算二、债务重组的账务处理(四)修改其他债务条件1.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2.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教材例14-15】海星公司2×11年12月31日应付昌河公司票据的账面余额为208000元,其中,8000元为累计未付的利息,票面年利率为8%。由于海星公司连年亏损,资金困难,不能偿付应于2×12年12月31日前支付的应付票据。经双方协商,于2×12年1月1日进行债务重组。昌河公司同意将债务本金减至160000元,免去债务人2×11年12月31日前所欠的全部利息;将利率从8%降低到5%,并将债务到期日延长至2×13年12月31日(延长2年),利息按年支付。假设昌河公司已对该项债权计提坏账准备52000元,现行贴现率为5%。债务人债权人①债务重组时:借:应付账款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新债)预计负债(或有应付金额)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倒挤)【提示】债务人确认或有应付金额。(前提:满足3个条件)①债务重组时: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新债权)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倒挤)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资产减值损失(倒挤)【提示】债权人不确认或有应收金额。②以后每年支付利息时: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银行存款②以后每年收取利息时:借:银行存款/应收利息贷:财务费用③到期还本时借:应付账款——债务重组贷:银行存款③到期收本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债务重组④或有应付金额1)将来未发生的借:预计负债贷:营业外收入2)将来发生的借:预计负债贷:银行存款④或有应收金额(实际发生时记账)借:银行存款贷:财务费用1根据计算,债务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即现值)为160000元。【教材例14-16】(或有金额)金达公司2×12年1月1日与海通商业银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将海通商业银行于2×11年1月1日贷给金达公司的三年期、年利率为9%、本金为5000000元的贷款进行债务重组,海通商业银行同意将贷款延长至2×14年12月31日(延长3年),利率降至6%,免除积欠的利息450000元,本金减至4200000元,利息按年支付;同时规定,债务重组后的第一年起若当年(2014年新增)有盈利,则利率恢复至9%,若无盈利,仍维持6%利率。(每年单独考虑)假设海通商业银行对该项贷款没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现行贴现率为6%。金达公司估计在债务重组后第一年即很可能盈利。(2014年修改,有问题,没有考虑预计负债的处理)根据计算,债务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即现值)为4200000元。2(五)混合重组【教材例14-17】深广公司销售一批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