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_专题4:民法部分(2)︱习题班-黄洁经典考题3(2020甲公司获悉乙医院欲购10台呼吸机,遂于2017年6月3日向发出要约函,称愿以30万元的总价向乙医院出售呼吸机10台,乙医院须先支付定金5万元,货到后10日内支付剩余货款,质量保证期为5年。2017年7月6日,乙医院获知信件内容,并于同日向甲公司发出传真表示同意要约,但同时提出:总价降为28万元,2017年9月5日前交付全部货物,我方于2017年10月10日前支付剩余【问题1】甲公司与乙医院的买卖合同何时成立?并说明理由。【回答】买卖合同于7月7日成立。根据规定:①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7月6日乙医院的传真对甲公司的要约函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属于新要约,甲公司次日(7月7日)2017年7月29日,乙医院向甲公司支付定金5万元。次日,甲公司将呼吸机交付承运人丙公司。2017年8月10日,乙医院收到8台呼吸机,且其中2台存在瑕疵:1台外观有轻微划痕,1台严重变形无法正常使用。经查,甲公司漏发1台,实际只发了9台,运输途中遇山洪突然暴发被洪水冲走1台,2台呼吸机的瑕疵系因甲公司员工不慎碰撞所致。2017年10月13日,乙医院要求甲公司另行交付4台呼吸机,否则将就未收到的2台呼吸机以及存在瑕疵的2台呼吸机部分解除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同时双倍返还定金。甲公司要求乙医院支付剩余货款23万元,并告知乙医院,甲公司之前委托丁公司保管1台全【问题2】乙医院是否有权分别就外观有划痕和严重变形无法使用的呼吸机部分解除合同?并说【回答】乙医院无权就外观有划痕的呼吸机解除合同,但有权就严重变形无法正常使用的呼吸机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行使法定解除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在本题中,外观有划痕的呼吸机并不导致乙医院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医院无权解除合同;而严重变形无法使用的呼吸机,则由于乙1om(更多资料+VX14_专题4:民法部分(2)︱习题班-黄洁【问题3】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丙公司赔偿被洪水冲走的呼吸机?并说明理由。【回答】无权要求赔偿。根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问题4】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