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版】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本章概述本章共14个税(费),整合为5个单元进行介绍,分别是:(1)海关负责征收的税种;(2)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3)与利用本地资源有关的税种;(4)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5)房地产流转相关税。本章在每套考卷中的分值约为13分,可以在大题中涉及1~2小问,但很少涉及。2017年本章考点的主要变化有:(1)根据《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4号),新增“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的有关事项”;(2)根据《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5]104号),新增对节约能源车辆减征车辆购置税的规定;(3)根据《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新增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规定;(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84号),新增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规定;(5)根据《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对“可以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标准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6)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对资源税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更新;(7)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9号)、《关于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0号),新增了相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8)删除了供热企业相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政策;(9)根据《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财税[2015]76号),对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进行了调整;(10)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新增契税成交价格、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均不含增值税的有关内容。第一单元海关负责征收的税种考情分析考卷之一考卷之二考卷之三单项选择题--1题1.5分多项选择题-1题2分-判断题1题1分-1题1分不定项选择题---合计1题1分1题2分2题2.5分单元框架1考点解读一、关税的纳税人(★)1.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是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包括:(1)外贸进出口公司;(2)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