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税法部分学习指引税法部分包括第4~7章,第4~6章介绍了18个税(费)的具体规定,第7章是对税收征收管理基本规则的介绍。税法部分的学习方法与前3章迥异:1.先建立思路,再谈细节把控;2.没有经过习题检验的理解是假理解;3.练习题难度比考题难度大;4.以大纲收录政策为准复习,做初级考生该做的事情。本章概述本章包括2个单元:(1)增值税法律制度;(2)消费税法律制度。本章在每套考卷中的分值约为20分,涉及大题的可能性为99.99%。2017年本章考点的主要变化有:(1)根据2016年5月1日前后出台的一系列营改增政策,删除了“营业税法律制度”的全部内容,对“增值税法律制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全面更新;(2)根据《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48号),将原化妆品消费税的有关内容全面更新为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的有关内容。第一单元增值税法律制度(2017年重大调整)考情分析考卷之一考卷之二考卷之三单项选择题1题1.5分2题3分3题4.5分多项选择题--2题4分判断题1题1分1题1分2题2分不定项选择题4题8分3题6分3题6分合计6题10.5分6题10分10题16.5分单元框架考点解读1交不交增值税?1.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2.混合销售和兼营【解释】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至2016年5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营业税成为我国税收制度发展史的组成部分,流通环节由增值税全覆盖。目前,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概图如下:一、征税范围——销售货物(★★★)1.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提示1】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提示2】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2.视同销售货物(1)代销业务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相关链接】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2)货物移送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3)自产、委托加工、购进货物的特殊处置①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②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