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_专题3:合伙、公司和证券(5)︱习题班-黄洁新银公司为主板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2亿股。2015年5月22日,新银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该议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公司股东物灵公司、宝华公司与元基公司;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物灵公司认购4000万股,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共认购1000万股;发行价格为7.5元/股。5月26日,新银公司与3股东正式签订非公开发行股协议签订前,物灵公司持有新银公司的股份比例为28%;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签有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持股比例为10%;新银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12%。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承诺在此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不以任何形式增持新银公司股份。自2015年6月起,宝华公司旗下管理的基金账户通过场内交易增持新银公司股份。截至2015年121om(更多资料+VX法定锁定期承诺锁定期新旧控股方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24个月内不得转让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不超过200名定价下限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市场参考价的90限售期6个月、18个月12个月、36个月审计意见(1)期间:最近1年及最近1期(2)类型:①未被保留、否定、无法表示意见;②所涉及事项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股东大会出席表决权+2/3以上,关联表决权回避10_专题3:合伙、公司和证券(5)︱习题班-黄洁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合计持股比例达到29%。物灵公司认为,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不属于“社会公众股东”,在宝华公司通过场内交易增持后,新银公司如仍按《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增资扩股,将导致新银公司的股权分布违反上市规则。董事会决定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2015年12月16日,新银公司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已同意公司暂停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问题1】物灵公司关于“在宝华公司通过场内交易增持后,新银公司如仍按《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新银公司董事会经与物灵公司协商,形成如下意见:鉴于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的失信行为,不再将其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调整后的股票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由物灵公司全额认购。物灵公司认购后,所持新银公司的股份比例将超过30%,会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物灵公司认为,因其已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的...